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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通知94
发表时间:2017-12-01 11:09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电话用户(含上网卡)入网时须进行实名登记,为顺利完成入网操作,请准确填写机主信息(如机主非您本人,请填写机主信息,而非您的信息)您在签收商品时须按配送人员要求提供机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 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入网资料(委托他人签收的,请同时提供机主本人和签收人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并提供机主本人和签收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您提前准备好入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书写文字“仅供电信业务办理,复印无效”,以备配送人员回收。如您不能提供入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配送人员有权不将您购买的商品交付给您。 |